张玲 翟静
[摘要]旅游产品、旅游资源是两个极易混淆的概念,经常被混用误用。然而对其正确的区分和认识对现实生产经营具有重要的意义。基于以上原因,本文采用文献综述、现象学还原和归纳等方法对这两个概念进行了分析,并基于概念对两者的关系进行了论证。以求抛砖引玉,引起学者和读者的重视。
[关键词]旅游产品、旅游资源
旅游产品、旅游资源是两个看似相近的旅游专业名词,在现实生活和旅游研究中人们经常混淆使用。事实上,这两个名词的意义相差甚远,误解和混用可能会给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研究者带来麻烦。两者之间的关系对旅游者的旅游,旅游经营者的生产经营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基于以上原因,笔者对两个名词进行了一一解释,并分析其关系,以求抛砖引玉,探讨其现实的指导意义。笔者认为要确定旅游产品、旅游资源之间的关系,首先要明确他们的概念,然后再进行比较、推敲出其中的关系。
一、旅游产品、旅游资源的概念
(一)旅游产品的概念。
关于旅游产品的概念在学术界历来存在着很大分歧。现在比较常用的主要有以下几种定义:
1、"从旅游的目的地角度出发,旅游产品是指旅游经营者凭借着旅游吸引物、交通和设施向旅游者提供的用以满足其旅游活动需求的全部服务","从旅游者的角度出发,旅游产品就是指旅游者花费了一定的时间、费用和精力所换取的一次旅游经历。"[1]
2、旅游产品是旅游经营者为了满足旅游者的物质和精神的各种需要,向旅游市场提供的一种特殊产品。它是由多种要素构成的。一般说来,一个完整的旅游产品应包括旅游交通、旅游住宿、餐饮供应、游览观光、娱乐项目和旅游购物等六个方面的要素。[2]
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旅游产品是旅游服务诸行业为旅游者满足游程中生活和旅游目的需要所提供各类服务的总称。[3]
4、所谓旅游产品实际上可以有广义旅游产品和狭义旅游产品的区别。从广义的角度看,旅游产品是:旅游经营者为了满足旅游者物质和精神的需要,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所购买、使用、利用和消费的各种物质产品和服务产品的总和。而狭义旅游产品,仅是指旅游经营者为了满足旅游者物质和精神的需要,凭借各种物质条件向旅游者提供的各种服务产品的总和。[4]
5、旅游产品是指为满足旅游者审美和愉悦的需要而在一定地域上被生产或开发出来的以供销售的物象与劳务的总和。按这一定义,最典型核心的旅游产品形式就是旅游地,它是指出于交换的目的而开发出来的能够向旅游者提供审美和愉悦的客观凭借的空间单元。[5]
旅游产品的定义看似随意,但正确的角度和方式对现实生产和经营具有重要意义。为了真正了解旅游产品的实质,抛弃已有的定义的影响,下面笔者运用现象学还原的方法再来分析一下旅游产品的概念,首先,"产品"是个集合概念,凡人们以工具、劳动施诸于对象之上而生产出来的东西,皆谓之"产品"。产品的共同属性是它的"有用性"(具有使用价值),因此,无论对"旅游产品"作怎样的解释,都不能排除其具有"用于旅游"之意。[6]如何理解用于旅游,从宽泛的角度来理解,"用于旅游"是指满足旅游者旅途中的各种需要,既包括旅游者的游览需要,也包括旅游者旅途中的生活需要。从狭义的角度来理解,"用于旅游"仅指用于旅游者的游览和休闲,满足旅游者审美和愉悦的需求,即不包括旅游者旅途中的其他需要,如对交通,住宿和餐饮等的需要。[7]旅游产品是一个经济学上的概念,用于交换是它存在的前提。[5]同时它必须从生产企业的角度加以定义,而不能从旅游消费者角度定义,这样旅游经历就不应该纳入旅游产品的范围之内。谢彦君教授将旅游产品从构成上分为两种,一种是核心旅游产品,另一种是组合旅游产品。前者是旅游产品的初级形态,具有能满足旅游者愉悦需要的效用和价值;后者是旅游产品的终极形态,是旅游企业或旅游相关企业围绕旅游产品的核心价值而做的多重价值追加[5]。笔者对此观点十分赞同。
综上对旅游产品的理解,笔者将旅游产品划分为狭义的旅游产品和广义的旅游产品。狭义的旅游产品即是专门为旅游者的旅游活动所设计、开发并准备专门销售(即用于交换)给旅游者,满足旅游者观赏、游览、愉悦需要的物质产品和服务产品的总和。这类产品若失去了旅游者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广义的旅游产品包括狭义的旅游产品,并包含旅游者外出旅游过程中为完成旅游活动而消费的产品和劳务的总和。这类产品可以独立于旅游者而存在,亦即其消费群体并非只是旅游者,如餐饮、住宿、交通等。同时笔者十分赞同谢彦君先生关于旅游产品分类的观点,将核心旅游产品分为资源依托型旅游产品和资源脱离型旅游产品。这种分类又与旅游资源的概念有密切的关系。
(二)旅游资源的概念。
旅游资源的概念,至今未有统一的观点。我们可以先来分析一下目前"流行"的旅游资源的各种定义:
1、旅游资源是指对旅游者具有吸引力的自然存在和历史遗存,文化环境以及直接用于旅游娱乐目的的人工创造物,有时称为旅游吸引物。[8]这种观点把旅游资源等于旅游吸引物(笔者认为旅游吸引物是一个更大的范围),持该种观点的学者主要是从旅游者的角度去讨论旅游资源。
2、旅游资源是吸引人们前来游览,娱乐的各种事物的原材料,这些原材料可是物质的,也可是非物质的,他们本身不是游览的目的物和吸引物,必须经过开发才能成为有吸引力的事物。[9]此种观点混淆了旅游产品和旅游资源,笔者认为,资源应该是客观存在的,未经人类加入即时劳动的,否则就只能称之为产品了。同时这种观点还否认了旅游资源具有吸引力,如果旅游资源本身不具有吸引力,为什么还要开发它呢?
3、凡能为旅游者提供游览、观赏、知识、乐趣、度假、疗养、娱乐、休息、探险、猎奇、考察研究,以及友好往来的客体与劳务,均可称为旅游资源。…把劳务作为旅游资源,是基于许多自然风景和人文景观必须通过相应的导游与服务,才能使旅游者获得充分的精神与物质享受,否则,会降低乃至失去旅游价值。再则在国际旅游中,劳务是和旅游路线、游览内容、食宿条件、搭乘工具、停留时间等一起承包出售的。[10]这种观点认为劳务也是旅游资源,笔者对此不能赞同,资源是客观存在的,这种定义的劳务是即时人力给与的,不具有天然性。对于具有民族特色的人文旅游资源,虽然其中不乏人类的无差别劳动,但是他们已经融入到社会、艺术、历史遗产等资源中,不能简单地认为是劳务服务了。所以笔者认为此种劳务属于旅游产品而非旅游资源。
4、旅游资源是指客观的存在于一定地域空间,具有审美、愉悦价值和旅游功能,能够吸引人们产生旅游动机,并可能被利用来开展旅游活动的所有自然要素(自然存在)和人文要素(历史文化遗产或社会现象)。[11]
5、旅游资源是指客观地存在于一定地域空间并因其所具有的愉悦价值而使旅游者为之向往的自然存在、历史文化遗产或社会现象。[5]
笔者认为旅游资源应兼顾旅游和资源的两方面特征。首先被称为旅游资源,就必须为旅游所用,能够向旅游者提供愉悦,对旅游者具有吸引力。作为一种资源,它应该是客观存在的,具有自在性,即非人类为旅游而刻意制造的。它还应具有潜在性,即未被人类开发,未被应用于旅游业的营利性活动。基于以上的想法,笔者比较赞同第五种观点。
二、旅游产品、旅游资源的关系
旅游产品、旅游资源是两个不同的范畴。旅游产品是一个经济学的概念,它存在的前提是用于交换,它的定义的角度应该是旅游的生产企业,而非旅游者。旅游产品分为广义的旅游产品和狭义旅游产品。狭义的旅游产品主要是针对能够为旅游者提供愉悦体验的产品,而广义的旅游产品范围较大,凡是生产目的是为满足旅游者需要的产品均能算作此类,同时,广义的旅游产品还不受旅游业的束缚和局限,可以被非旅游者所用。旅游资源不同于旅游产品,它的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是人们将决定何时把它视为旅游资源。狭义旅游产品按照对资源的依赖性可以分为资源依托型旅游产品和资源脱离型旅游产品,这种分类充分体现了旅游产品和旅游资源的关系。资源依托型旅游产品与旅游资源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旅游资源不存在,这种旅游产品就不可能存在。资源脱离型旅游产品是直接为满足旅游者愉悦体验需要的产品,它不具有自在性,与旅游资源无关,但与旅游资源所具有的作用是相同的。旅游资源经过开发就成为旅游产品,经过开发的资源依托型旅游产品不能再称之为旅游资源。但现实生活中存在一些旅游资源未能完全开发,此时的旅游资源还具有潜在性,还是旅游资源。
[参考文献]
[1]林南枝,陶汉军.旅游经济学[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4.第35页
[2]王大悟,魏小安.新编旅游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第112页
[3]申葆嘉,刘住.旅游学原理[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第133页
[4]张陆,徐刚,夏文汇.旅游产品的内涵、类型划分及价值问题研究[J]重庆工学院学报2001.2(1)
[5]谢彦君.基础旅游学[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1999.
[6]曲玉镜.旅游产品新论[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2002.3.(2)
[7]宋书楠,张旭对旅游产品概念及其构成的再探讨辽宁师范大学学报2003.3.(2)
[8]楚义芳,旅游的空间经济分析[M].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
[9]黄辉实等,旅游经济学[M].上海社科院出版社,1985.
[10]郭来喜,人文地理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地理卷)[M]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
[11]陈福义,范保宁,《中国旅游资源学》[M]20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