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教育局(大教〔2006〕140号)文件精神,每年对新任教师组织培训的要求,制定本培训方案如下。 研 训 项 目 校 本 研 训 集中培训 学时 学分 自主学习 教学实践 专业引领 师德教育 8 3 4 15 1.5 教育政策法规 8 3 4 15 1.5 本地教育改革与发展 8 3 4 15 1.5 教育教学管理 8 3 4 15 1.5 教材教法研究 10 10 10 30 60 6 合 计 42 22 26 30 120 12 四、培训具体内容 ※联系电话:84355300 《新任教师培训报名表》下载
一、培训对象与目的
1、培训对象:各县、市、区高中、中专、职高0一1年教龄的教师。
2、培训目的:使新任教师热爱教师职业,形成专业发展的自我目标,熟悉有关教育法规,初步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常规,熟悉教学内容,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二、培训方式
坚持校本研训为主、集中培训为辅的原则,采取集中与分散、指导与自学、岗位培训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1、集中培训由大连教育学院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讲授、教育教学模拟训练、观看教育教学实践录像、案例分析等方式。
2、校本培训由教师任职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应为每名新任教师确定1一2名教育教学水平和师德水平较高的教师为指导教师,主要采取"传、帮、带"的方式,具体指导新任教师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三、培训内容及学时、学分
1、师德教育
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本地有关师德的具体范例为主要学习内容,促进新任教师巩固专业思想,提高教育教学热情,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教育政策法规
学习《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任职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内容。新任教师必须熟悉以上教育政策法规的基本内容,树立依法执教的思想观念,初步具备依法执教的实践能力。
3、本地教育改革与发展
了解本地区的自然概况、人文概况、教育现状和发展规划及教育改革状况等。通过了解自身所处的教育环境,掌握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人才所需的关于本地区的基本知识,减少工作中的盲目性,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本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
4、教育教学管理
学习有关教育教学工作和学生集体管理的基本理论,并运用学习过的理论了解和研究学生,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5、教材教法研究与实践
学习任教学科的课程标准,熟悉教材,研究教法,重点是指导新任教师通过教学实践掌握教学常规,了解课程计划,熟悉课程标准,学会分析教材、设计教案、备好课、上好达标课。
五、培训考核
1、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本地教育改革与发展专题三门课程
有学习计划、学习笔记、学习心得或论文。达到要求并在试用期内无违规违纪行为者,为考核合格。
2、教材教法研究与实践
(1)应以考试实践能力为主。要求有较规范的全学年任教学科备课笔记;听课记录20节课以上;评课记录3篇以上;单元试题一份并有质量分析;学期或学年总结1份;在任职学校说课2次;上1节达标课。达标课的标准,由教师任职学校制定。达到要求(满三学分)者,为考核合格。
(2)集中培训30学时,出席26学时以上(满三学分)者,为考核合格。
3、教育教学管理
有理论学习笔记;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计划1份;教育教学管理总结1篇;组织1次学生集体活动并有记录。达到要求,为考核合格。
六、培训管理
培训工作教学计划的制定、校本研训的检查、集中培训的实施、培训业务档案的管理等工作由大连教育学院负责,校本培训由所在学校负责组织和考核。
新任教师培训实行学分制管理。新任教师完成本《实施方案》
规定的培训内容,经任职学校考核合格后,填报《考核内容记录表》,由大连教育学院核发《新任教师培训合格证书》,作为转正和定职的必备条件之一。
七、培训工作进程安排
报名时间:4月23日-5月7日
报名方式:网上下载报名表,填写相关内容后发送到wqhy121ok@126.com
校本培训和离岗集中培训与考核时间:5月10日-6月30日(集中培训时间见《培训课表》,具体学习要求见《各学科学习指导纲要》)
证书办理:7月2-6日以学校为单位,将《新任教师培训登记表》两份和《考核内容记录表》一份填好(A4纸,加盖学校印章),另附学员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大连教育学院学历教育中心管理部办理合格证。
※联系人:吕连福、宋玉庆
《新任教师培训登记表》下载
《考核内容记录表》下载
《培训课表》
各学科学习指导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