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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稿人:yinzj 发布时间:2011-11-21 15:09:00 浏览量:

    各教学点、班主任:
  按照教育部有关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要求,为了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我院成人教育学历证书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院学历证书图像采集工作分两天四批进行,第一批次为瓦房店集中拍照,时间为2011年11月25日,地点:瓦房店职教中心。第二批次拍照时间为2011年11月25日,地点:普兰店职教中心。第三批次为市内学员集中拍照,时间为2011年12月3日,地点:大连教育学院礼堂。第四批次为庄河学员集中拍照,时间为2011年12月10日(长海学员,随当地电大照相)。
  二、各教学点、班主任收到教育部下发的统一机读卡后,应立即发到学员手中,因所有数据都要送回北京处理,并确保每位学员的学历信息、电子注册无误,各教学点、班主任应组织学生用2B铅笔认真填涂机读卡。如校名、姓名、学号、院校代码、身份证号等相关内容不得漏涂,并有本人保管好直到本人拍摄结束为止。(机读卡不得折叠!)*院代码为:51149,地区码:07。
  三、各教学点应提供拍摄场所,每个拍摄点约为20平方米以上双门(进、出)教室,用深色窗帘将窗遮严,内部要有220V电源,桌子3张、椅子4把,拍摄室外边要有一定的空间,供学生排队、休息使用。
  四、各教学点、班主任应根据拍摄时间,按时保量(全部毕业生)学员以"班级"为单位严密的组织好,以"班"为拍摄单位进行拍摄。在拍摄时,不得穿毛领、吊带服装,不得佩戴项链耳环等首饰。
  四、收费方法:每位学员15元,由班主任统一收齐交到教学点,教学点统一交到学院。收费截止时间:2011年11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
  五、校对勘误环节:各教学点、班主任经核对发现缺个别学员照片、个人信息错误等现象,请按《勘误表》上的填写要求仔细填写。快递或传真至学院,学院整理上报北京新华社进行数据修改。
  六、函授站拍摄地址要留各站点自己地址,函授站收到照片及数据光盘后,尽快进行核对,核对后,请尽快上报学院。
  七、因种种原因未参加电子摄像,而参加补照的,由各教学点单独安排,补照时间为2012年4月12~13日两天,地点:辽宁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中心。没有按时补拍而造成不能上网注册或耽误毕业证发放等情况的学生,由个人负责。
  特别注意:为防止照片丢失,补照时地址一律留大连教育学院的地址!

  联系电话:84355300
  传真电话:84313882
  联系人:王世堃
                       大连教育学院学历教育中心
                             201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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