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是班级管理与建设的直接责任人,是学校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树立典型、弘扬师德,增强班主任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班主任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学院决定评选学历教育优秀班主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院及各合作学校学历教育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班主任工作,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讲究育人艺术,积极从学生的思想、道德、心理健康、法制和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等方面开展工作,班风正、学风浓,成绩突出;
2、尊重学生家长,能与家长保持畅通的联系,有目的地引导学生家长进行科学的家庭教育;
3、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所管理班级人数不低于100人;
4、能够及时完成班级管理各项工作任务,班级管理情况记载详细、准确,各种材料上交及时、规范;
5、所带班级若在近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学生出现严重违纪现象,将取消参评资格。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1、各合作学校根据评选条件,推荐优秀班主任候选人1名;
2、学历教育中心教务部对上报名单进行汇总、筛选;
3、学历教育中心研究确定优秀班主任人选;
4、上报学院批准。
四、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1、评选做到公开、公正;
2、填写事迹材料要真实可信,事符其人,严禁抄袭、杜撰;
3、6月14日前将优秀班主任申请表上交(上传)学历教育中心教务部,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联系人:宗涛 联系电话:84355300
附件:大连教育学院优秀班主任申请表
大连教育学院学历教育中心
201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