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大连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4日12:58 浏览:

   各区市县教育局、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大连教育学院,各局属学校,各民办高中: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基础教育内涵发展,总结全市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结合大连市实际,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25年大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此次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包括基础教育各阶段各领域取得的教学成果。凡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研究基础教育的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均可申报。
  申报项目要反映我市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重要成果,包括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已获得往届国家级、省级或市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不得以同一题目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必须围绕解决基础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创造性的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使问题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破解,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建树,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全国、省、市域内产生重大影响;一等奖教学成果,应提出自己的理论或发展、完善已有理论,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国、省、市域内产生较大影响;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学改革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
  三、申报要求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应由成果持有人或持有单位向所属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单位提出申请。市教育局不直接受理任何个人或其他单位的申请。
  (二)个人申报市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的,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单位申报市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的,该成果应当体现单位意志,由单位指定专人主持成果的研究和实践过程,并以单位为主提供各项保障条件。
  (三)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共同完成的,由共同完成单位或个人联合申报。完成单位或个人跨地区、跨部门的,应由成果持有单位或持有人所在区(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四)退休人员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的,必须一直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探索,至今没有间断,其成果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评选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坚持以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成果的适用性、实践性、创新性和示范性。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向一线教师倾斜。
  (四)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发挥辐射效益。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成果持有人自愿申报,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学校等有关单位择优向市推荐。
  (二)资格审查。大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对申报材料和持有人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予以退回。
  (三)专家评审。办公室组织专家,依据评选标准,对推荐成果进行初评与终评。
  (四)结果确定。办公室将评审结果提交大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结果公示。经领导小组批准,将拟获奖成果进行网上公示。
  六、奖项设置
  本次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并授予相应证书。坚持标准、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允许各个等级奖项有空缺。
  七、申报材料
  (一)《2025年大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一份及WORD版。
  (二)《2025年大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的报告以及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等,纸质版(内含光盘)一式三份及PDF版。
  八、申报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组织与推荐工作。要做好对推荐成果持有人、参与人的资格审查,确保持有人政治过硬,参与人师德表现过硬,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双把关。
  (二)申报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应坚持原创,实事求是,恪守学术道德,严禁弄虚作假。凡剽窃他人成果者,取消该成果获奖资格,通报全市,并给予严肃处理,5年内不得申报市级及以上成果评选。
  (三)按要求报送材料。
  1.各区市县、先导区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报送,其他单位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直接报送。
  2.所有纸质申报材料双面打印,按要求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每项成果材料独立装袋,纸袋正面注明成果名称、成果持有人和单位名称(单位名称要使用规范的全称)。
  3.电子版材料用U盘报送,内容与纸质版保持一致。一项成果对应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规则:序号+项目名称+姓名+单位(例:3.中小学思政一体化研究.张三.XX路小学)。每个文件夹总容量不超过500M(含视频)。
  4.所有申报材料于2026年2月28日12:00前(如期间辽宁省教育厅有相关工作部署,材料报送具体时间将按上级要求执行,另行通知)报送至大连教育学院教育科学研究所,逾期不再受理。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5.按照《填表说明》(附件3)有关要求,认真准备,确保报送材料的完整、真实、规范。
  联系人:王媛 王克文
  联系电话:81825512 81825122
 
 
  1.2025年大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2.2025年大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3.2025年大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填报说明
 
 
 
 
  大连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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