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学校),民办学校: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我市组织此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为保证省级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严肃性,各地区、各学校要认真按照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的文件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结合本地区和本单位的实际,加强对本年度省级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指导,既要积极鼓励,又要严格把关,要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人的信誉和申报材料所填写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2.申报者报送的材料(含电子版),要严格按照辽宁省文件规定要求上报,具体见附件3、4、5、7、8、9。
其中,纸质材料包括:①《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25版)》(附件3)一份;②《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25版)》(附件4)一式两份;③《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5)一份;④《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附件7)一份;⑤《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附件8)一式两份;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9)一份。
3.电子材料: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其中《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25版)(附件4)、《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25版)(附件8)的电子版材料需提供PDF格式和WORD格式各一份。
4.报送材料要按照规划课题和专项课题进行分类报送,且规划课题要按照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分类填报。
5.报送名额分配。本年度课题申报限定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1。
6.省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立项课题,对申报者年龄有新规定。各申报单位要确保35岁以下的青年申报者占申报总数的比例不得少于35%。
7.课题申报实行二级管理制度,课题申报者的申请材料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按照所在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各区市县教育科研管理机构或各局属学校的科研管理部门初审。在规定期限内,将申报材料及相应的电子稿,统一报送至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幼、小、初民办学校实行属地化管理,由所在区市县报送;民办高中、民办职业院校以校为单位单独报送)。
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
8.各类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需要本地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负责人及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区规划办公章上报。
二、报送时间
2025年6月16日9:00-11:00,逾期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581号(沙河口区教师进修学校)二楼阅览室。
联系人:姜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13842662736,13998624808
电子邮箱:dljyghb@163.com
1.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2.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25版)
4.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25版)
5.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6.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课题指南
7.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25版)
8.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25版)
9.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
10.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11.2025年度省规划课题和专项课题名额分配表
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