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上半年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大连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 2026年6月8日16:1 浏览:

   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学校),各民办中小学: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上半年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我市配合开展此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申请受理范围
  2021、2022、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2023年度中小学校党建研究专项课题、2024年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特色普通高中建设研究专项课题、2024年度基地专项课题、2024年度骨干专项课题、2024年度招生考试研究专项课题可申请参加本次结题鉴定。
  二、结题鉴定申请基本要求
  申请参与结题鉴定的课题须研究过程规范完整,实现预期研究目标,完成《课题立项通知书》规定的成果要求:
  (一)年度重点课题须在省级以上正式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著作;
  (二)2024年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课题须提交以下成果之一:资政建议、工作案例、公开发表的论文;
  (三)2024年度特色普通高中建设研究专项课题须提交一篇经验材料或案例(特色学校建设六大任务的亮点举措和典型经验);
  (四)2024年度基地专项重点课题、2024年度骨干专项重点课题须发表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
  (五)年度一般课题,需在正式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提供咨询报告;或提供研究案例(附件4、附件5);
  以上论文或专著须注明"课题类别+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
  三、结题鉴定申请材料
  申请结题鉴定时,须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包括:
  (一)《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25版)》(附件1)纸质版一份,单独装订,电子版(WORD文档形式)以"序号+主持人姓名"命名。
  (二)结题鉴定佐证材料(附件2)纸质版一份,单独装订,内含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2.研究总报告重复率检测报告;3.重点或专项课题发表出版的成果(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著作封面、版权页和书稿全文);4.一般课题咨询报告或研究案例。提交的纸质版材料不退还,所有佐证材料无须提交电子版。
  (三)研究总报告字数须为一万五千字左右,并提供研究总报告重复率检测报告,检测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须在20%以下。检测报告须加盖课题管理单位公章。
  (四)加盖单位公章的《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EXCEL表格形式)。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地区申报材料由所在地区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至市规划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和学校、民办学校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市规划办,不受理个人报送。
  (二)各区市县规划办及局直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须严格履行审核职责,凡存在超期或课题研究周期不够、违背科研诚信、擅自变更课题主持人或立项名称,以及其他不符合鉴定要求的申请材料,一律不得上报。
  (三)提交电子版材料时,同一个邮件(注明"省级结题+地区或局属学校名称+项目数量")分汇总表和申报材料(压缩后)两个附件发送,压缩包内一项课题对应一个WORD文档,各WORD文档排序须与汇总表保持一致。
  五、报送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送时间:2026年6月29日8:00-11:30,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大连教育学院教育科学研究所
  电子邮箱:dljyghb@163.com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11-81825122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25版)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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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研究案例申报书
  6.关于开展2026年度上半年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辽宁教育学院
  https://www.lnie.ln.cn/info/1161/4389.htm
 
 
  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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