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学校),各民办学校: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开展2026年度下半年课题结题鉴定工作,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我市配合开展此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21-2025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2023中小学校党建研究专项课题、2024-2025教师专项课题、2024-2025基地专项课题、2024-2025骨干专项课题、2024招生考试专项课题。
二、成果要求
参与结题鉴定的课题须研究过程规范完整,实现预期研究目标,完成《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规定的成果要求。
(一)年度重点课题结题须在省级正式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著作;年度一般课题、教师专项、招生考试专项结题须至少完成以下规定成果之一:省级正式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著作、形成决策咨询报告(附采纳证明)、形成研究案例(格式见附件)。
(二)基地专项、骨干专项的重点课题须至少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出版学术著作;一般课题须在省级正式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著作。
所有论文或专著须注明"课题类别""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等标识。
三、材料报送
申请结题鉴定须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
(一)《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见附件1,其中的研究总报告须达到一万五千字左右)纸质版一份,单独装订,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见附件2)纸质版一份,单独装订,无须电子版。佐证材料中须提供研究总报告简洁版重复率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在20%以下方为达标)。检测报告须加盖管理单位公章。
(三)《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份,加盖单位公章,Excel表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提交电子版材料时,同一个邮件分汇总表和申报材料(压缩包)两个附件发送,压缩包内一项课题对应一个Word文档,各Word文档命名方式"序号(与汇总表保持一致).主持人姓名"。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所有报送材料(含电子版),要严格按照省、市通知要求填报、命名、装订。
(二)各地区申报材料由所在地区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至市规划办审核;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和学校、民办学校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市规划办审核,不受理个人报送。
(三)各区市县规划办及局直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务必严格履行审核职能,对未到期、擅自变更主持人、变更课题编号、变更立项课题题目或其他不符合鉴定要求的申请材料,一律不得上报。
(四)各管理单位要履行管理责任。凡出现重复结题、超期、学术不端等科研诚信问题的,省规划办将依据课题管理办法对主持人及管理单位进行处理。
五、报送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送时间:2026年10月9日8:00-11: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将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大连教育学院教育科学研究所
电子邮箱:dljyghb@163.com
联系人:王媛王克文
联系电话:0411-8182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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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