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学校),各民办学校: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半年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我市配合开展此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申请受理范围
2020-2022年度符合结题鉴定条件的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均可申请参加结题鉴定。
二、结题鉴定申请基本要求
1.研究过程规范完整,实现预期研究目标,符合课题立项批准文件规定的成果要求。
2.须同时提供知网等检测系统的查重报告,报告相似比不得高于20%。
3.重点课题应在省级以上正式期刊公开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发表的论文需在显著位置标注"XX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编号)成果"字样。
三、结题鉴定申请材料
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题鉴定时,须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包括: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25版)》一份,并提交电子版。
2.结题鉴定佐证材料(含《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查重报告、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独立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之一的,或已出版专著的,应提交专著一册(材料不退还)。佐证材料无需提交电子版。《结题·鉴定申请书》纸质版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版命名方式"序号.课题名称.主持人姓名.工作单位"。
四、结题鉴定申报要求
1.所有报送材料(含电子版),要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填报、命名、装订。
2.各地区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地区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至市规划办审核;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和学校、民办学校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
3.各地区和学校报送材料时须同时提交加盖公章的《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并提交电子版。
4.各区市县规划办及局直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务必严格履行审核职能,擅自变更主持人、变更立项课题题目或其他不符合鉴定要求的申请材料,一律不得上报。
五、报送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送时间:2025年6月30日8:00-11:30,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大连教育学院教育科学研究所
电子邮箱:dljyghb@163.com
联系人:王媛 王克文
联系电话:0411-81825122
附件:
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