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教育在线登录

关于推荐大连高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高校:

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大连市委教育工委、大连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高校推荐2020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比例

1.推荐范围

1)各在连高校2020届本专科毕业生、毕业研究生;

2)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和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201月、7月毕业的本专科学生。

2.推荐比例

1)普通高校本科生、研究生的推荐总数按照其应届毕业生总人数(注:以辽宁省教育厅毕业办审核通过的资格审查数为统计标准)的3%推荐;

2)专科生(含高职)推荐总数按照其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5%推荐;

3)成人高校本专科生推荐总数按照优秀毕业生数=预计毕业生中脱产数×0.5%+业余×0.5%+函授×0.05%+网络×0.005%的计算结果推荐。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本学年无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位于本专业前15%,曾获得校级或以上奖励;

4.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有较强的创新精神,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

6.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支援西部建设、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1.各高校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广泛听取学生和教师的意见,增强推荐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推荐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各高校要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文件规定的推荐条件和比例确定候选人并在校园内公示,经学校审核后,报市委高校工委、市教育局。

3.经学校审核后,将《大连高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1)、《大连高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见附件2)、《关于推荐大连高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相关情况的报告》(见附件3)一式一份报送至大连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192081房间),同时将《大连高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2)、《关于推荐大连高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相关情况的报告》(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4.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1231日。

5.本通知内容及所有附件均可到市教育局网站(www.edu.dl.gov.cn)高校党建处公告栏中下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辉

联系电话:84603372  15566930930

邮箱:159337079@qq.com

 

附件:1.大连高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大连高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3.关于推荐大连高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相关情况的报告

                                                    大连市委教育工委    大连市教育局

                    2019126

 

友情链接